我市开展禁用渔具联合执法整治行动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网络 时间:2022-02-22
我市开展禁用渔具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销售刺网和地笼网、折叠捕虾网等笼壶类网具必须做好实名登记 ( 须俊 盛喆) 16日上午,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市场监督、公安等部门,对丹北

我市开展禁用渔具联合执法整治行动

销售刺网和地笼网、折叠捕虾网等笼壶类网具必须做好实名登记

( 须俊 盛喆)16日上午,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市场监督、公安等部门,对丹北镇境内的渔具商户开展禁用渔具联合执法整治专项行动,拉开了对全市范围内的渔具店进行全面排查、集中治理销售违法禁用渔网渔具行为的序幕。

这次专项行动旨在加强违禁渔网渔具管控,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发生,巩固和维护长江禁捕管理秩序,保护渔业资源。在丹北镇的渔具店,执法人员主要针对刺网(网目内径尺寸小于600mm)和地笼网、折叠捕虾网等笼壶类(网目内径尺寸小于30mm)网具,面向渔具店主开展了长江禁捕宣传,并通过张贴通告、悬挂标语、进店宣讲、短信群发、微信推送等方式,大力宣传长江禁捕相关规定,提醒各渔具店遵守禁捕禁售规定,引导其自行开展检查清理。

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,考虑到我市养殖生产的实际需要,凡全市在册渔具商户在销售上述渔具时,应严格控制好使用范围、销售对象,同时做好实名登记,必须告知购买者仅限于养殖生产使用;凡未经实名登记且发现用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违法事实,一经查实,将依《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“销售禁用渔具”的规定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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